河北正宇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新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18-04-25
河北正宇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正宇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在景县开发区投资建设了“新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制品项目”。河北正宇橡塑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委托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于2011年12月7日通过景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准号景环表【2011】73号。

河北正宇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新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制品项目20184月投入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的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20184月,河北正宇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同时河北正宇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升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我公司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监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018424日由工程建设单位、监测单位、环评单位及3名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

现将验收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18.4.25-2018.5.22


企业联系人:孟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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